为加强对转型企业的管理,2002年2月4日,国家工商总局、外贸部和国家内贸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关于外商投资传销企业转变销售方式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中有关问题的规定》(工商公字[2002]第31号,以下简称《规定》),对原三部局于1998年联合下发的,用以指导前外商投资传销企业转型的455号文件做出进一步指引。
在《规定》出台后,安利公司领导层马上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并对如何贯彻执行《规定》进行了全面深入的思考。他们认为,《规定》的出台,必将对转型企业的规范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为全面配合政府管理,公司决心要以《规定》的出台为契机,明确方向,坚定信心,加强管理,提升服务,齐心协力地为公司的长远、稳健发展奠定一个坚实有力的基础,对现有经营方式做出了重大改变。为此,安利(中国)公司提出“坚持一个守法经营的基本原则,拥抱两个适应中国国情的改变,全面加强三个方面的管理,积极落实四项发展计划”的“一、两、三、四”调整方针,呼吁全体员工认真学习,深入领会,积极配合,全面落实。
(1)坚持一个守法经营的基本原则。
守法经营一直是安利生存的根基。在《规定》颁发后,安利(中国)制定了新的《安利发展方针》,新的《安利发展方针》是安利公司经营新理念与发展方向的集中体现。其中“内求团结,外求发展,优化管理,强化服务,重视人才,珍惜商誉,努力实干,创建辉煌”这32个字充分体现了安利公司配合政府管理、守法经营的宗旨,阐释着安利公司矢志为中国的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的良好心愿。公司要求全体营销人员认真学习、理解《安利发展方针》,并把它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去,把守法经营,诚信服务作为自己行动的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