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们还要提出一种不必打败敌人就能增大获胜可能性的特殊方法,这就是同政治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措施。既然有些措施非常适于破坏敌人的同盟或使同盟不再起任何作用,而且能够为自己争取新的盟国,从而展开有利的政治活动,那么不难理解,这些措施必然会大大增加获胜的百分比,这是比打败敌人实现自己的目的更为简便的一种方法。
第二个问题是采取什么方法才能更多地消耗敌方的力量,让敌人付出更高的代价。
敌人力量的损耗包括军队的消耗和土地的丢失,即军队被我们消灭和地区被我们占领。
同是消灭敌方军队、占领敌方土地,它们在以增大敌人消耗为目的的场合的作用,与达到其他目的的场合的作用是不相同的,这一点只要仔细研究就会明白。这种区别在大多数场合下也许是很小的,但是我们不要因此而被迷惑,因为当现实中的动机十分微弱的时候,即使最微小的差异也常常会对使用力量的方式起着决定性的作用。这里,我们只想说明,在一定条件下,用其他方法同样可以实现自己的目标,不必非要发生战争,这既不矛盾,也不会不合情理,更不会是什么错误。
除了上面讲到的两种方法以外,还有其他三种能够直接增大敌人力量损耗的特殊方法。第一种方法就是入侵,即夺取敌方的某个地区,其目的不是想占领它,而只是要在这里索要军税,乃至加以破坏。此时,入侵的直接目的既不是为了占领对方的土地,也不是为了打败对方的军队,而仅仅是使敌人遭受某些损失。第二种方法是:我们的行动目的主要是放在增大敌人损失的目标上。不难想象,军队职能的用法有两种,一是能够打败敌人时直接军事打击比较有效,另一种是不能打败敌人或不必完全打垮敌人时政治攻势比较有利。按习惯的说法,前者更多是军事行动,后者更多是政治活动。但从最高的目标来看,两者同样都是军事的,而且只要与当时的条件相适应,哪种方法都是合适的。第三种方法是疲惫战术,就应用范围来讲它是最广泛的,也是最重要的一种方法。我们使用“疲惫”这个词儿,不仅因为它能够形象地表达这种方法的特征,而且因为它还可以确切地说明这种方法的本质。在作战中,“疲惫”这个词的含义应该是:通过运用持久战逐渐消耗敌人的物质力量和消磨敌人的意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