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月后,故事开拍,片名为“救世主”,林美美每个月来探两三次班。一共拍摄了六个月,后期制作要一年时间,总投资十亿,林美美投了八亿。电影杀青后,丁木便住在林美美和高小兴的家里。高小兴问林美美说:“老妈,他是找你讨要工钱吗?怎么住我们家了?”林美美说:“他是人质,这部电影我投了很多钱,如果赔了就把他扣押在这里。”高小兴说:“老妈,你这话说的真不自在,脸有点红哦,你实话给我说吧,你们打算什么时候结婚,可不能长时间未婚同居。”林美美果然脸红了,说:“大人的事,你小孩子胡乱问什么。”高小兴说:“老妈你别不好意思,你有权追求自己的幸福啊,不过我事先得声明,我是长子,以后财产继承权我要多一点。”丁木说:“没问题,小兴,你妈妈的财产肯定是你的,以后我的财产也是你的。”
高小兴说:“那你们不打算要孩子?”丁木说:“要啊,但是我亲生的孩子我会要求他必须能够自食其力,他别想依赖大人。”高小兴说:“搞得好像我不能自食其力似的。”